学生工作
智能制造与工程系学生会期末评优评先方案 (先进工作个人)
一、活动目的
为总结本学期学生会工作成果,表彰在工作中表现突出、认真负责、积极进取的学生会成员,树立先进榜样,激发全体成员的工作热情与责任感,进一步提升系部学生会的凝聚力、执行力和服务能力,营造“比学赶超”的良好工作氛围,特开展本次期末“先进工作者”评优评先活动。
二、评选对象
智能制造与工程系学生会本学期全体在职成员(含各部门干事、副部长、部长)。
三、评选名额
本次“先进工作者”获奖名额按学生会总人数的20%-30%核算,最终名额根据实际报名及评审情况确定(若报名人数不足,可适当调整名额比例,但不低于20%)。
四、评选时间安排
1. 报名阶段(1月4日-1月7日,共3天):学生会成员自主填写《先进工作者申请表》,连同相关佐证材料(如有)提交至指定联系人(系部学生会指导老师/指定部门负责人),逾期不再受理。
2. 评审阶段(1月8日-1月10日,共2天):系部评审小组(由指导老师组成)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、打分,结合成员日常工作表现确定拟获奖名单。
3. 公示阶段(1月11日-1月13日,共3天):拟获奖名单在系部学生会公告栏、工作群公示,接受全体成员监督,公示期间有异议可向评审小组反馈,逾期无异议则确定最终获奖名单。
4. 表彰阶段(1月14日,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):在系部学生会期末总结会上对获奖成员进行表彰,颁发荣誉证书。
五、评选标准
评审小组将从以下4个维度对报名成员进行综合打分(总分100分),结合日常表现确定最终排名:
(一)工作态度(30分)
1. 遵守学生会章程及系部各项规章制度,无迟到、早退、缺勤等情况(10分,缺勤1次扣3分,迟到/早退2次扣1分,扣完为止);
2. 工作积极主动,认真负责,服从部门安排,无推诿、敷衍工作的行为(10分);
3. 热爱学生会工作,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,主动为同学、为系部服务(10分)。
(二)工作实绩(40分)
1. 按时保质完成本职工作及部门分配的各项任务,无任务拖延、未完成情况(15分);
2. 在本学期参与的学生会活动(如招新、晚会、学术讲座、志愿服务等)中表现突出,发挥重要作用(15分,可附活动照片、总结材料等佐证);
3. 对部门工作有合理建议并被采纳,或在工作中主动创新,提升工作效率/效果(10分)。
(三)团队协作(15分)
1. 与部门成员、其他部门成员沟通顺畅,配合默契,积极参与团队协作任务(8分);
2. 尊重他人意见,主动帮助同事解决工作困难,营造和谐的团队氛围(7分)。
(四)综合素质(15分)
1. 学习态度端正,无挂科、违纪等情况(8分,挂科1门扣4分,违纪1次扣8分,扣完为止);
2. 品行端正,作风严谨,在同学中具有良好口碑,无不良言论或行为(7分)。
六、报名要求
1. 报名成员需如实填写《先进工作者申请表》,不得隐瞒、虚报信息,否则取消评选资格;
2. 可附上相关佐证材料(如活动参与证明、获奖证书、工作总结、同事评价等),佐证材料需简洁真实,与申请表一并提交可用别针整理到一起;
3. 申请表提交方式:(注明“先进工作者报名-姓名-部门”),纸质版提交至指导老师办公室(5-303办公室)。
七、评审流程
1. 材料审核:评审小组对报名成员的申请表及佐证材料进行审核,确认信息真实有效,剔除不符合报名要求的人员;
2. 综合打分:评审小组根据评选标准,结合成员日常工作表现(如考勤记录、任务完成情况、活动参与度等)进行打分;
3. 排名确定:根据打分结果对报名成员进行排名,按20%-30%的名额比例确定拟获奖名单;
4. 异议处理:公示期间收到异议,评审小组将及时核查,若异议属实,取消该成员获奖资格,并按排名依次递补;
5. 最终确定:公示无异议后,公布最终获奖名单,准备表彰事宜。
八、表彰奖励
对获评“先进工作者”的成员,颁发系部盖章的荣誉证书,并将获奖情况记入学生会工作档案,作为后续评优、晋升的重要参考依据。
九、注意事项
1. 全体学生会成员需重视本次评选活动,自主报名,积极参与,杜绝形式主义;
2. 评审小组需坚持“公平、公正、公开”的原则,严格按照评选标准进行评审,不徇私情;
3. 所有报名材料将统一存档,不予退还,报名成员可自行留存备份;
4. 本次评选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智能制造与工程系学生会所有,如有疑问可向指导老师咨询。
智能制造与工程系学生会 2026年1月3日